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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概况

发布日期:2021-06-23 作者:学生处 来源: 点击:

部门概况

一、部门简介

学生工作部(挂学生工作处、武装部牌子)是学校党委行政统筹负责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开展国防教育和征兵工作的职能部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校为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专门指导和服务的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

二、机构设置

(一)学生教育管理科(易班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活动,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德育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2.负责学校“易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易班”学生工作站建设工作,加强学生网络宣传思想工作。

3.负责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协调和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先优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日常行为方面的违纪处分相关工作。

4.会同教务处负责学校大学生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丰富创新劳动形式,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劳动者。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

2.负责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订并完善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特点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协调安排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就业创业指导课教学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落实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工作。

4.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工作,开展校内外各类就业洽谈活动,组织举办大型就业招聘会,提供就业及创新创业相关服务。

5.负责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确保与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的互联互通。

6.负责毕业生生源情况的统计、上报以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上报,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寄送工作。

7.负责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专业设置及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方面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防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学校国防教育及征兵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四)辅导员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辅导员选拔、配备、培养、考核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做好辅导员业务指导和培训管理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与教学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的评审发放和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经济资助活动;统筹管理使用政府、学校、社会捐助等用于帮困助学的经费。

(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公寓的调配使用、安全风险排查、卫生、秩序等日常管理和物业服务监督工作,做好宿舍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