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学生资助 > 勤工助学 > 正文

关于征求《山东艺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及其它工作布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全院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工作,学生处在听取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对我院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后,对现执行的《山东艺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作了修订,现向各二级学院、用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后负责人签字盖章于9月18日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另:请各二级学院评定一部分2007、2008级的困难学生、2009级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的学生,将现有勤工助学学生中2006级(毕业班)的进行调整,并于9月18号之前上交纸本与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备注里说明具体调整安排),做好工作交接并通知新上岗学生及时去用人单位报到。请各用工单位配合好本次交接,做好培训、考勤。

图片关键词山东艺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09.09.09.doc

图片关键词勤工助学学生考评表09.09.09.doc

图片关键词山东艺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doc

图片关键词山东艺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处

200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