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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发布日期:2010-10-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山东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1、制定和完善“奖、贷、勤、助、补、免”等助困措施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助困工作体系;
 2、学生助困专项经费的预决算;
 3、评选、发放经济困难学生相关的奖、助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审核、发放和相应的贷后管理工作;
 5、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包括勤工助学岗位设定管理、勤工助学学生资格认定、费用发放、对用工部门和勤工助学学生的考核、信息反馈等工作;
 6、定期生活补助工作的组织与审核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审核发放;
 7、学费减免工作的组织与审核;
 8、社会、院内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爱心资助管理;
 9、指导院系建立和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10、配合院系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11、配合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贫困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12、建立、培训助困专职工作队伍;
 13、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证明等服务;
 14、助困工作的信息化;
 15、其它助困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

 注:助困为“扶助经济困难学生”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