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1、制定和完善“奖、贷、勤、助、补、免”等助困措施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助困工作体系;
2、学生助困专项经费的预决算;
3、评选、发放经济困难学生相关的奖、助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审核、发放和相应的贷后管理工作;
5、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包括勤工助学岗位设定管理、勤工助学学生资格认定、费用发放、对用工部门和勤工助学学生的考核、信息反馈等工作;
6、定期生活补助工作的组织与审核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审核发放;
7、学费减免工作的组织与审核;
8、社会、院内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爱心资助管理;
9、指导院系建立和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10、配合院系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11、配合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贫困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12、建立、培训助困专职工作队伍;
13、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证明等服务;
14、助困工作的信息化;
15、其它助困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
注:助困为“扶助经济困难学生”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