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基本要求
(一)教学岗、教辅岗和行政岗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研专业方向与学院要求一致或相近;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辅导员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鉴于学校目前辅导员队伍结构情况,2023年暂不考虑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毕业生。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大学期间的班长、团(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校(院、系)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3年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通过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聘报名系统(https://zp.lcudcc.edu.cn)进行报名(报名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聘报名系统——应聘指南)。
应聘报名表填写注意事项:
1.在报名系统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附件3);
5.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委或组织部门近期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附件4);
6.应聘辅导员的须提供大学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扫描件,其中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院(系)级学生会职务,须院(系)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学生会职务,须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团委同时盖章证明(附件5);
7.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扫描件。
将以上材料上传至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中。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17:00,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将继续招聘,请随时关注学院官网。
(二)资格初审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年龄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通过招聘系统和短信通知。
(三)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个人报名”中第2-7项材料原件;
2.本科以来获得的校级以上综合奖励证书;
3.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审查结束后,学院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考试选拔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选拔,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奖励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期间,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福利待遇
参照聊城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双休、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人事处(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北外环路266号)。
电话:杨老师0635---8520051;王老师0635---852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