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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苑·招聘』〡2023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作者:就业创业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长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省级教学名师、泰山学者工程入选者、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等称号之一的高层次人才。

(二)部分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长期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3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紧缺人才长期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省级教学名师、泰山学者工程入选者、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等称号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45周岁(1977年2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层次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要求时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其他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2023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紧缺人才长期招聘应聘须知》(附件3)。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每批次拟开考岗位公布后即暂时停止报名。每批次考试结束后,未招满的岗位将在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zbnc.edu.cn)公布并继续接受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17: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zbszzp@163.com)报名的方式,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及资格初审具体要求详见《应聘须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其中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增设初试环节,并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等要求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将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仔细阅读《应聘须知》。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本公告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政编码:255130;

联系电话:0533-3821016;

监督电话:0533-3822117



温馨提示

 如遇以下情况,请立刻中止任何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86522100)或学院辅导员老师。

 1、在应聘时,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任何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

 2、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兜售课程、收取高额培训费用、培训贷、分期贷等现象;

 3、向求职者进行传销式会员招募或参与发展下线求职者进行返利等活动;

 4、以各种安全保障或其他理由向求职者索要银行账户相关密码等隐私行为;

 5、点击扫描未确认二维码或链接直接发生消费或进入钓鱼网站等情况。实现自身价值。相关部门应适当加强引导,加强用工单位和相关院校对接,力争实现更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