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苑•招聘』|110名!西海岸新区发布“优选计划”选调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5 作者:就业创业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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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优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计划工程”(简称“优选计划”,下同)有关安排,面向国内外高校选调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110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60名、街道事业单位30名、镇事业单位20名。
选调范围
1.定向选调。海内外部分高校相关专业2023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具体高校范围见文末附件。
2.常规选调。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区直事业单位的,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为定向选调人员;报考镇街事业单位的,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定向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各类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常规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现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3年2月20日);大学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奖励。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七)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
1.填写报名信息(2023年2月20日9:00-2月23日16:00)。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登陆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优选计划”选调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优选计划”选调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2.上传审核资料(2023年2月20日9:00-2月23日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海外高校毕业生如无法由学校审核盖章,可由本人签字承诺并按手印),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报名”,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提交报名前多次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初审结果(2023年2月20日9:00-2月24日16:00)。资格审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核的,在2月23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报名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于部分职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西海岸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调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首次来青就业创业并且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发放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的,按照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对于新引进的研究生,在发放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同时,新区按硕士研究生2400元/年、博士研究生3600元/年的标准,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532-86130802(“优选计划”选调期间开通);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