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形式进行,B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面试
A类教师岗位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时间:具体详见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学校网站公告。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A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详见学校网站公告。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A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B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确定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A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综合考察人选);B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综合考察人选)。
(三)综合考察
A类岗位综合考察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B类岗位综合考察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综合考察时间:具体事宜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学校网站公告。
招聘计划与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类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重新组织的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综合考察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艺术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