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苑•招聘』丨 河海大学管理岗位人员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25 作者:就业创业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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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管理岗位人员
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一)
河海大学,创建于1915年,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该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河海大学前身可以追溯到1915年创建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1927年并入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后更名为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1952年南京大学水利系、交通大学水利系、同济大学土木系水利组、浙江大学土木系水利组以及华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华东水利学院”。1981年学校成为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华东水利学院更名为河海大学,恢复了“河海”传统校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管理队伍,经研究决定,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人员30人,按照事业编制聘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四)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五)有连续5年辅导员和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的高校在岗管理人员;或有连续5年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的高校在岗管理人员。(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河海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h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注:推荐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或将360浏览器改成极速模式)。报名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7日。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
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还需上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高校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普通高校在读应届毕业生;
②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
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报名截止后,学校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1月8日以后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在河海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s://rsc.hhu.edu.cn)或短信和招聘系统内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异议处理。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负责考生陈述申辩、异议处理等报名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三)考核方式。
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命题作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顶岗实习。
(1)命题作文:通过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命题作文。结合命题作文完成的整体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设置合格线,根据成绩排名,按不低于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设置合格线。
(5)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百分制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顶岗实习:拟录用人员须到校参加不少于2周的顶岗实习。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应聘人员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组织考察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即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河海大学官网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河海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根据岗位需求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个月);顶岗实习不合格者;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河海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786205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张老师
河海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25-83786018联系人:吴老师
如遇以下情况,请立刻中止任何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86522100)或学院辅导员老师。
1、在应聘时,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任何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
2、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兜售课程、收取高额培训费用、培训贷、分期贷等现象;
3、向求职者进行传销式会员招募或参与发展下线求职者进行返利等活动;
4、以各种安全保障或其他理由向求职者索要银行账户相关密码等隐私行为;
5、点击扫描未确认二维码或链接直接发生消费或进入钓鱼网站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