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厅通知,我省2015至2016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贷款审批发放阶段。为保证贷款顺利、及时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回执录入与系统信息维护
各二级学院请尽快收集《受理证明》(其中,欠缴金额应为学生实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总额),于9月23日前交学生处,逾期未交未能在系统中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将由各县(市、区) 进行批量谢绝操作 。
各二级学院在鹿完回执后,应留存《受理证明》备案,并提示借款学生将《受理证明》下方虚线部分剪下带走(该部分为学生第一次办理助学贷款时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的初始密码,续贷学生初始密码为空白)。
二、进一步组织好毕业确认工作
组织好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和逾期催收工作是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目前,仍有部分学生尚未完成该项工作,个别学校完成情况较差。各二级学院要继续联系今年已经毕业的贷款学生,尽快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提醒学生按时履约还款。
学生如遇有问题,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电话95593解决。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