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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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015-2016本专科秋季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4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现将20142015学年省属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2015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20152016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给你们(见附件),并就做好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总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鲁政发200741号、鲁财教201366号和我校各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见学生处网站】规定的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范围和要求,组织评审发放工作,并按有关程序和时限要求报送评审材料。【我省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见鲁财教200733号、35号、36号、37号,鲁教财字200718号、鲁财教201288号、鲁财教201417号、鲁财教201443号以及鲁学助(201211号、鲁学助(201418号】。

2、各类奖助学金名额见系统分配,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每个学院按照评选条件一共推荐三名候选人。

二、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1.报送内容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各一份。

2.报送时间及方式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19日。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scholarship.xszz.gov.cn上报,纸质材料通过评审系统导出后打印,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党总支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报送内容

省政府奖学金报送内容包括: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内容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报送内容包括: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只需报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2.报送时间及方式

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备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25日。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纸质材料包括导出的汇总表要加盖党总支公章党总支书记签字。

三、其他事项

(一)对于报送的获奖学生中经小领导小组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对于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出现问题较多的二级学院,将在下一学年下达奖助学金名额时适当调减其指标名额。相关文件以及报送材料的详细要求和常见错误可登陆学生处网站下载查看。

(二)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在班级、学院的公示时间以及节假日不计入5个工作日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奖助学金标准和名额发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调减资助名额。其中,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和秋季两次发放)。

附件1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详细要求及常见错误

    附件2其它奖学金上报材料详细要求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