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就报送审核2016 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求职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1、特困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总数的5%。
2、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校提交本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3、各二级学院须将确定的特困家庭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一并报送。
4、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 号)要求,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5、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下午14:30前。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5.10.21
附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