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院学生信息管理,请将“山东艺术学院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于9月22日晚入学教育结束后发放给07级新生,指导并现场完成填写。该登记表一份留存,另一份交由学生处存档,请各学院认真落实。
学生工作部(处) 200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