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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学风监督委员会职责

发布日期:2008-03-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山东艺术学院学风监督委员会是由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处直接领导的、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目的的学生组织。其宗旨在于积极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它的正常运行是广大同学正常学习、生活的保障,对学生的德智体综合素质的提高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学风监督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下设秘书处、信息部、学习部、校园文明部、生活部五个部门,主要服务于全院的学风建设。各部门职责具体如下:

主席团职责:

1、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听取各部工作汇报,指导各部门工作,决定有关委员会全局工作的决策,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和活动。

2、做好委员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促进干部工作能力的提高,增加委员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3、带领委员会全体干部,面向全系学生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同学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4、努力加强委员会与外界的联系,包括与社团联合会及各个系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学生活动的发展,起到彼此间的沟通与交流作用。

5、及时准确地向学生处请示及汇报工作。

6、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分管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责。

秘书处职责:

对学校有关加强学风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相应的平面或立体宣传,从正面对全校同学进行引导教育,尽最大可能降低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提高委员会的校园知名度。

信息部职责:

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传递、汇总并反馈信息。

1、配合学院党委、团委及系团总支中心工作,积极了解并向学生宣传学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通过多种形式,向全校师生传递工作信息,促进学生社团以及广大同学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对各部门发现的各种不文明现象及提出的部分建议予以总结并上报学生处,以便学校领导制定相应措施有效制止不文明行为,更好的促进学风建设。

学习部职责:

针对学生,不仅要后期通报批评教育,更重要的是前期的宣传教育,倡导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主要针对与学习有关的不文明现象予以相应制止或纠正,如考试作弊;早操无故缺勤不认真对待等;晨练缺勤、敷衍、有意破坏晨练环境;在教室及楼道、图书馆、阅览室、机房等有大声喧哗和不文明行为;课堂秩序;晚自习秩序等。

生活部职责

生活部对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安全卫生、宿舍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

1、配合学生处、后勤处、公寓管理科的工作,对学生公寓违章用电及生活中打架,随地丢垃圾等不文明现象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宿舍卫生情况,并在监督与实施中培养同学们的卫生观念,使大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丰富公寓文化,倡导建立文明公寓。

3、对餐厅、超市等生活区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及制止。

4、组织积极有益的活动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在活动中宣传健康生活理念。

校园文明部职责:

主要针对校园公共的外部环境所出现的不文明现象予以相应制止或纠正,并及时向信息部反馈。如随队吐痰、乱丢垃圾等破坏校园公共卫生的行为;践踏草坪、海报胡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人际交往行为;学生夜市秩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