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二级学院学风建设考评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08-05-20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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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进一步促进我院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培养学生文明守纪、团结拼搏、积极进取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生工作的管理水平,使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学风建设走向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学风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为纲领性文件,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二、目标要求
1、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理念。通过学习实践,使全体学生工作干部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自身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努力解决目前学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教育学生上课不迟到、不旷课、营造良好课堂秩序、按时归宿等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学生学习行为自觉性、习惯性等问题,最终使学生违纪率明显下降,学习积极性明显增强。
3、形成良好学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通过学风建设活动,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遵守学院纪律,成为具有高尚的理想和明确的奋斗目标、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准则的高素质人才。
三、实施步骤
1、评价考核在学生处的领导下,每学年对各二级学院的学风建设进行一次考评(学年新学期开学后二周内举行)。学生处根据各二级学院自报考评材料以及日常记录和其他相关材料确定各二级学院考评成绩,排列考评名次,并将考评结果统计后向全院师生通报。
2、本考评办法实行分值制,各二级学院基础分为100分,通过二级学院自查和学生处随机抽查的办法,科学、公平、公正地开展学风考评活动。
3、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到课率、早操(或早读、早功)与晚自习出勤率、违纪率、夜不归宿率、考研率等量化指标。
4、学风建设考评结果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评优参考依据。
四、考评细则
项目 |
分值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评分标准 |
组织保障 |
15 |
领导重视学风建设,做到任务明确,有制度,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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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缺一项扣1分 |
每周安排辅导员深入宿舍、教室,及时完成学生工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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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缺少一次扣1分 |
各班级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的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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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缺少一次扣2分 |
学习积极性 |
25 |
积极对学生进行教育,学生到课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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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缺席一人扣0.2分 |
二级学院组织检查学生早操(晨功) |
二级学院普查、学生处抽查 |
5 |
缺席一人扣0.2分 |
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
随机检查,代课教师反馈 |
4 |
每发现一人扣0.5分 |
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 |
随机检查,代课教师反馈 |
4 |
每发现一人扣0.5分 |
提高英语等级考试合格率、计算机通过率有措施,有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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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项不合格扣2分 |
无考试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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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发现一人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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