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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艺术学院大学生“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黄金杯”全省大学生“我的中国梦”演讲大赛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努力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刻苦学习、发奋成才,特举办我校大学生“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我的中国梦”。

    二、活动目的

    各二级学院要紧紧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组织大学生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结合中华民族灿烂辉煌的历史,以及百年来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结合新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结合自身经历感受和人生规划,讲述自己的“中国梦”,畅想民族复兴的伟业、改革开放的大业、国家发展的愿景、人民群众及个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立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三、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四、组织部门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时间安排

    报名:2013年4月7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报名表送教学生工作

    初赛:2013年4月9日 14:00

    复赛:2013年4月11日14:00

    六、比赛程序

    演讲比赛分校内初赛与复赛。

    各二级学院根据演讲主题和目的要求,选拔2至5名学生参加“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经过初赛与复赛,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荐1-2名优秀选手并录制好演讲视频材料参加4月19日全省演讲比赛。

    七、奖项设置

   演讲比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2个。

    八、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我的中国梦”演讲大赛等主题教育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结合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演讲大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大赛、主题宣讲、主题校园文化、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和“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等活动,激发大学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他们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参加选手要于4月7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副书记签字、加盖党总支章),并将报名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tanhongqian@163.com。联系人:谭红倩,电话:0531-86522018。

    3.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30日前报送本次比赛活动的总结报告,字数不少于两千字,总之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总支章。

    附件:

图片关键词山东艺术学院 我的中国梦 演讲大赛复赛报名表.doc

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