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 开展 “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的 通知》(教助中心〔2013〕34号)要求,现将我校评选申报“国家资助助我飞翔” 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 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组织形式
本次评选活动的时间为: 2013 年6月26日 ―2013年11月30日。本次评选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 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申报名额
各二级单位选拔限报初选学生1名。
五、 活动实施
各二级单位按要求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见附件2)、个人相关照片(见附件3),于7月10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上报至学生处,我校将择优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寄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报送单位名称”,附件中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评选出来的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我省也将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我省获奖的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
六、其他事项
各二级单位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联系人:谭红倩,联系电话:0531-86522018,邮箱:tanhongqian@163.com。
附件: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 .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3 .递交照片要求
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评选年度:2013年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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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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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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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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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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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属省、 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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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院系专业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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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省、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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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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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只填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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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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