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4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推荐名额
采取差额推荐的办法。请各二级学院分别推荐优秀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班集体1个。先进个人要求从本科生三、四年级或研究生、专科生二、三年级学生中推荐。在校期间已经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推荐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学生处根据条件要求筛选出一批相对比较优秀的本专科学生,各学院原则上从中择优推荐。学生处综合对比各学院推荐人选材料后择优遴选出相应数量的候选个人和班集体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合格。
4、获得2013-2014学年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获得2013-201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获得2013-2014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评选程序
(一)我校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在校党委和学生处的领导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的直接指导下进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具体负责,并吸收相关科室或组织共同参与实施。
(二)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三)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老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四)各学院推荐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须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2天。
(五)各学院在上报学生处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请下载附件),(只上交电子版)请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23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yxsc126@126.com。
(六)最终由学生处审核通过、学校领导批准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由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七)拟上报教育厅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党总支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党总支公章),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前将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纸质稿报送学生处,由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查批准。
五、评选要求
评优评先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手段。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 ]1号)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在评选先进个人时,须在2013-2014学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各学院要对本科三、四年级、专科二三年级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情况进行排序,获得奖学金数量多、等次高的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比较在校期间所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校级以上荣誉数量择优推荐。对于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
201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