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届毕业生同学,毕业就业是事关个人前途和发展的大事,为了帮助您顺利、满意地离校,为大学学习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也为了更好地、全方位地为你们的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就业指导中心就大家离校后可能遇到的一系列就业问题辑录成册,提示您认真阅读,妥善保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应注意什么问题?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落户的凭证。毕业生报到证共一式两联,一联为毕业生报到证(蓝色),此联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一联为毕业生报到证通知书(黑白),此联由学院负责装入毕业生档案。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要当场认真核对,若发现问题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若发现报到证与就业协议书或院内其他部门签发的关系转移证明“派遣单位”不一致,请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检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盖章交其他部门更改关系转移证明或到主管部门更正相应出错信息。
②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毕业生,无就业报到证;缓派毕业生暂无报到证。
注:离校前因未确定录取结果已发放就业报到证的,必须在入学后1个月内将报到证上交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报省厅注销。没有注销的,毕业时将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就业方案列为升学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放弃升学重新就业的,必须在10月1日前将本人书面申请、录取通知书原件交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报省厅统一办理报到证,过期不予办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取消该生学籍的证明(9月1日前到省人事厅办理的,不出具此证明)
二、要妥善保管好“四证”
“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等是十分重要的证件,请毕业生本人签字领取,务必妥善保管,切勿丢失。万一证件丢失,请到学院相关部门咨询处理办法:
1、毕业证、学位证丢失请咨询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86423577
2、有关户口迁移证问题请咨询学院保卫处。联系电话:86423696
3、档案转递查询于当年9月―12月咨询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或者从信息网个人专区中查询。
4、报到证丢失按以下方法处理:
毕业生若丢失报到证,要由报到证所列单位出具证明信,在县级以上的报纸挂失后,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周,持证明信、本人申请、刊登挂失启示的报纸原件和档案中存留的“报到证通知书”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然后去省人事厅(非师范类)、省教育厅(师范类)补办。具体程序如下:
(1)非师范类毕业生办理程序:①登报声明。“某某学院、某某人、某某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或损毁),声明作废。”②就业单位出具报到证丢失(或损毁)证明。③毕业生持证明信、本人申请、刊登挂失启示的报纸原件和档案中存留的“报到证通知书”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④毕业生持介绍信及有关材料到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办理补办手续。(注:以上各种手续必须齐全,手续不全者不补发。)
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四楼,乘车路线:从山师乘75路、110路至“解放路”站下车即到。
(2)师范类毕业生办理程序:①登报声明。“某某学院、某某人、某某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或损毁),声明作废。”②就业单位出具报到证丢失(或损毁)证明。③学生到学院综合档案室查阅复印入学时省招办办理手续的招生花名册(即录取新生登记表)、就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毕业生调配表(即当年就业方案),并在复印件上加盖花名册、调配表保管部门公章。④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⑤毕业生持介绍信及有关材料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补办手续。(注:以上各种手续必须齐全,手续不全者不补发。)
省教育厅学生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省教育厅大楼11层,乘车路线:从山师乘18路至“体育场”站下车西行即到。
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指的是哪些部门?
毕业生就业文件中经常提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山东省内指的是以下部门: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包括省人事厅、市人事局、县(市、区)人事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包括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
四、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需注意什么问题?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到的重要凭证。已派遣到具体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报到时应持报到证、协议书及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报到;未落实单位回生源地的,持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领到报到证后,毕业生应尽早与单位联系,咨询报到具体事宜。报到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要明确报到单位和部门。报到单位和部门在报到证的左上角。一般是具体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②要注意报到时间和期限。毕业生应在报到期限内到指定单位或部门报到。
③未落实单位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应及时与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咨询当地毕业生就业政策、报到时间和相关的就业手续,为自己顺利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毕业生报到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毕业生报到时间自报到证签发之日开始,非师范类毕业生有效报到期限为3个月,师范类毕业生有效报到期限为1个月(已在报到证上注明)。毕业生要在有效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或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求职登记手续。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在有效报到期限内不去就业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按照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有关规定,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不再为其办理报到、改派等手续。
六、毕业生离校后,学院将毕业生档案寄往何处?
个人档案的重要性平时可能显现不出来,而一旦面临升学、就业、工作调动、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等社会福利待遇、出具各种公证证明等时,都需要个人档案。档案如果缺失将会给您造成很大的麻烦,有时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所以毕业生一定要关注个人档案的去向。
(1)、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签发到具体单位的,一般按协议书上的档案转递要求寄送。协议书上的档案转递要求不符合机要档案转递要求的,寄至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2)、凡协议书上省、市或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寄到省、市或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寄送到市人事局或教育局毕分处。
(4)、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档案分别寄至考取单位的研招办(考研)和招办(专升本)或调档函要求转递的部门。
(5)、毕业生离校报到后务必要及时查询自己的档案。学院一般在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内,将毕业生档案通过省机要局转递或派人送达(济南市)。毕业生报到后要尽快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已到用人单位,若档案未到,毕业生应在毕业后半年内尽快向就业指导中心或登陆信息网查询(非师范类)。
七、毕业生被派回生源地后,如何再就业?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院将其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自主择业或由地方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毕业生要积极与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利用各种机会,寻求就业单位。要积极参加当地人才市场的双向选择,为自己顺利就业创造条件。
八、改派相关事宜
(1)关于改派的时间
改派是对已派遣的毕业生因家庭困难等原因,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原接收单位同意或市地、县(市区)同意,报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调整就业地、市或工作单位的一种派遣方式。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如下要求办理:
①非师范类毕业生8月15日以后由接收单位统一办理改派手续。其中报到证已签发到具体单位的,必须在当年的10月15日前办理;报到证签发到市地人事局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登记的,可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两年内办理。
②师范类毕业生改派手续,8月1日以后开始办理。市属单位之间的改派手续,由有关教育局办理;涉及省直、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单位的改派手续由山东省教育厅办理。
(2)改派的程序
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如下规定办理:
①在本市范围内调整的,由本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改派手续;
②跨市地之间调整的,由原接收单位和新接收单位所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③由市地到省直或省直单位之间改派的,非师范类毕业生由接收单位到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办理;师范类毕业生经学校审核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学校介绍毕业生到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改派时需带哪些材料?
①放人函。报到证签发到地级市教育局或人事局的,需持市地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或市地人事局(非师范类毕业生)放人函;报到证已签发到具体单位的,需持原接收单位放人函。
②接收函。即新接收单位出具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接收函或新接收市地、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
③原报到证。
④与新接收单位签约的协议书。
(4)改派后须注意哪些事项?
①改派手续办完后,毕业生持报到证、原户口迁移证到接收单位所在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改派手续。档案则由新接收单位与原派遣单位协调解决,不再经过学院办理。
②学生中若有违反就业政策和规定的,仍要执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③根据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规定,非师范类毕业生改派手续由毕业生在网上办理,师范类毕业生改派手续由新接收单位负责办理,均不需要回学院办理。
九、山东省人事厅关于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工作的有关规定(具体时间及规定以“山东艺术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中“校园公告”内的通知为准)
1、报到。毕业生报到是指毕业生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到签约单位或指定的人事部门办理的登记、注册等手续。毕业生按时报到是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对自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指定单位(部门)报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毕业生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各市、县人事部门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含灵活就业的),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就业信息网”),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指定的人事部门办理落户等手续。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回省内报到的,在“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生源所在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激活网上账号和落户等手续,省人事厅不再办理签转手续。
2、二次派遣。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接收单位的,须在“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接收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定纸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登陆“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信息网上并下载打印出纸质就业协议书)。网上鉴证后,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从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省外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其中异地就业的(含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向学校申请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后,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异地就业的证明,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3、调整改派。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
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可通过“就业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打印出解约函;也可由原接收单位出具纸质解约函。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签约方式与“二次派遣”相同,其中省内院校毕业生与省内单位签约后,须打印出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改派手续由新签约单位(含改派回生源地)的同级人事部门负责,新签约单位是外省的由省人事厅办理。各级人事部门在审核同意后,在“信息网”上鉴证,并办理改派手续。
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师范类毕业生报到、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工作的有关规定(具体时间及规定以“山东艺术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中“校园公告”内的通知为准)
1、报到。毕业生报到是指毕业生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到签约单位或指定的教育部门办理的登记、注册等手续,毕业生按时报到是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毕业生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各市、县教育部门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含灵活就业的),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 (以下简称“就业网”),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指定的教育部门办理落户等手续。
2、二次派遣。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协议书鉴证的教育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接收单位的,须在“就业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网上签约后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接收函,到负责鉴证的教育部门办理协议书鉴证、派遣手续;省外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负责鉴证的教育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以上两种情况中属于异地就业的,须出具原接收教育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向学校申请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就业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后,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原报到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异地就业的证明,到省教育厅办理派遣手续。
3、调整改派。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教育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可通过“就业网”走网上解约流程,打印出解约函;也可由原接收单位出具纸质解约函。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签约后,鉴证和改派方式与“二次派遣”相同,其中省内院校毕业生与省内单位签约后,须打印出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改派手续由新签约单位(含改派回生源地)的同级教育部门负责,新签约单位是外省的由省教育厅办理。各级教育部门在审核同意后,在“就业网”上鉴证,并办理改派手续。
十一、关于毕业生落户有关问题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手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25号)》规定,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手续进一步简化,具体情况如下:
⑴自2007年起,省内应届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统一使用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制的《山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由省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报到和户口迁移手续。
⑵为简化毕业生落户手续,自2007年起,已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接收单位报到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自离校之日起3个月内,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⑷省外院校在省内就业的毕业生和省内院校往届毕业生落户办法仍按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办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离校安全
同学们在离校途中要注意人身、财物、交通安全,特别是在上车下车时注意财物安全,清点行李件数,不要遗忘在站台或车上。请及时将自己的行程告知家长,以免家人牵挂。
十三、学院继续提供就业信息服务
近期及今后学院征询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就业指导中心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随时访问山东艺术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为: http://sdysxy.sdbys.cn/),查看获取就业信息,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后将继续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力争使我院全体毕业生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同时,希望离校后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将本人姓名、专业、工作单位名称等情况发至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电子信箱jyzd@sdca.edu.cn,以便学院能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去向和工作状况。
亲爱的毕业生同学们,大学生活的结束,是人生历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也将是一个新征程的开始。你们不论走到哪里,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要牢记“闳约深美”的校训,秉承“勤奋、向上、创新、致美”的优良校风,继续关心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今天你们以母校为荣,明天母校以你们为荣。你们的成就是母校事业的一部分,你们的成功就是母校的光荣。在你们毕业之际,学院的领导、老师对你们怀着一种依依惜别的心情,母校将永远关注、祝福着你们。预祝同学们在人生和事业的道路上,迈出新的可喜的步伐,谱写出壮丽的新篇章。
就业指导中心将继续为离校毕业生提供服务,毕业生离校后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段智利 韩建生 李敏
联系电话:0531―86423361(文东校区);0531―86522100(长清校区)
网址:http://www.sdca.edu.cn(山东艺术学院)
http://www.sdysxy.sdbys.cn(山东艺术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电子信箱:jyzd@sdca.edu.cn
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七年七月
山东省就业主管部门及各地市人事局、教育局联系电话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山东省人事厅 |
0531-88597896 |
山东省教育厅 |
0531--86100076 |
济南市人事局 |
0531-87081629 |
济南市教育局 |
0531--86059531 |
青岛市人事局 |
0532-83870253 |
青岛市教育局 |
0531--85912915 |
淄博市人事局 |
0533-2166521 |
淄博市教育局 |
0533-3182501 |
枣庄市人事局 |
0632-3341282 |
枣庄市教育局 |
0632-3319602 |
东营市人事局 |
0546-8383511 |
东营市教育局 |
0546-8327721 |
烟台市人事局 |
0535-6683335 |
烟台市教育局 |
0535-6227749 |
潍坊市人事局 |
0536-8186153 |
潍坊市教育局 |
0536-8798978 |
济宁市人事局 |
0537-2967955 |
济宁市教育局 |
0537-2326527 |
泰安市人事局 |
0538-8261020 |
泰安市教育局 |
0538-6991878 |
威海市人事局 |
0631-5303756 |
威海市教育局 |
0631-5893612 |
日照市人事局 |
0633-8785173 |
日照市教育局 |
0633-8779315 |
莱芜市人事局 |
0634-6213594 |
莱芜市教育局 |
0634―6213646 |
滨州市人事局 |
0543-3162945 |
滨州市教育局 |
0543-3329545 |
德州市人事局 |
0534-2347339 |
德州市教育局 |
0534-2322432 |
聊城市人事局 |
0635-2118777 |
聊城市教育局 |
0635-8245526 |
临沂市人事局 |
0539-8315339 |
临沂市教育局 |
0539-8312946 |
菏泽市人事局 |
0530-5310559 |
菏泽市教育局 |
0530-5317040 |
山东艺术学院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办公电话 |
联系人 |
音乐学院 |
86423333 |
卜昭涛 |
美术学院 |
86522051 |
徐明鑫 |
戏剧学院 |
86522085 |
董亮 王莉 |
86522082 |
李西松 |
音乐教育学院 |
86423624 |
丁大水 王志强 |
设计学院 |
86522059 |
吕慎刚 |
艺术文化学院 |
86522063 |
阚京田 |
舞蹈学院 |
86522075 |
王峰 王立燕 |
86522076 |
马翱 |
戏曲学院 |
86567639 86522077 |
高玮玮 王志军 |
86567510 |
赵正 |
国际交流学院 |
86567336 |
张宜 谭玲玲 |
86563263 |
马健鹏 |
职业学院 |
86522068 |
王健铎 蓝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