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部鉴定中心的精心指导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年初的工作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高技能人才评价这条主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劳社鉴发[2007]17号文要求,现将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2007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不断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覆盖范围。今年全省鉴定近36.4万人,获证31.2万人。其中新增技师、高级技师2000余人。
第一,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抓落实。年初,我们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本着“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围绕鉴定和教研工作实际,把各项目标分解到各个科室,责任到人。分别在2月和4月两次召开全省鉴定教研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并及时通过下发文件或召开会议形式调度指导,各地都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第二,抓好各类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一是组织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近3万人参加。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高等职业院校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的意见》(鲁劳社[2004]41号),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对应关系,组织学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相近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培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时间、分别实施的鉴定方式,分别在6月和11月组织两次高职院校通用工种鉴定。三是在全省中等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继续推行“双证互通”制度,落实《关于积极推进职业学校“双证互通”试点工作的意见》(鲁劳社[2005]57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毕业时也可获得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证书。实现不同类型的职业学校在同一层次内实行理论知识测试互认互通,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相关知识测试实行一考多用,互认互通,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今年学校鉴定总人数10万多人,占全省鉴定总人数的30%。
第三,抓好企业在职职工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继续在我省企业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是抓好我省“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制度。省、市、县及企业层层评选各个领域的拔尖技能人才,授予“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称号,其中省“首席技师”享受四年政府津贴每月1000元待遇,各市也都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政策。在全省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广泛开展争当首席技师活动,使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二是继续加强金蓝领培训工作,全年金蓝领培训鉴定达到8163人,省财政按每人1000元标准予以培训鉴定补贴,总计发放补贴816.3万元。三是稳步开展社会化技师考核工作,对汽车维修等八个职业进行了社会化鉴定。四是通过新职业考试和竞赛方式使一批二级职业资格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五是探索企业内部考评方式 ,上半年专门召开研讨会,拟于2008年选择部分好的企业进行试点。六是根据企业鉴定所站建设需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的通知》(鲁劳社鉴[2007]70号),加大鉴定制度创新力度,专门要求企业把技能鉴定工作与企业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挂钩,省邮政、电信、冶金、石油、化工行业、企业纷纷实行了这一制度。
第四,抓好失业人员技能鉴定服务工作。一是按照《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的,可以享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含鉴定考核费用)最高不超过1500元。二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3号)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初次申请初级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的,鉴定机构提供免费鉴定,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三是根据鲁劳社办函〔2006〕9号文要求,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初次申请初级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的,由鉴定机构提供免费鉴定服务。对通过鉴定的人员,由鉴定机构凭人员名单、鉴定费用支付凭证及失业人员相关证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示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指定工种、鉴定收费标准和鉴定工作程序,做好相关鉴定组织实施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累计鉴定达1.8万人,政府补贴400多万元。2008年拟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立项,将专项能力考核在全省推开。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竞赛。为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我们组织了全省计算机和全省第二届技工院校两个技能大赛。一是全省计算技术技能大赛,二是组织了全省第二届技工院校五个职业的选拔赛,经过各市的初赛,10月份,分4个赛区,组织全省227名选手参加了选拔赛。11月份,从获奖选手中选出25名选手,代表山东参加了全国在广州举行的决赛,并在决赛中获得焊工中级组决赛第1名。整个大赛共获奖杯1座、奖牌8块、雏鹰奖6个,团体成绩排名列全国第四,山东代表队获优秀组织奖。
(三)认真组织参加新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其中有41204人参加全国或全省新职业统考。协助劳动部鉴定中心对全省制图员进行了鉴定,有18008人参加;组织350多人次进行了阅卷;为督导巡视新职业统考,派出督导人员120余人次,每次组织巡考督导都开会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同时,还聘请150多名专家,对参加新职业二级以上统考的1350人进行了现场答辩。另外,还组织2万多人参加了全省高新技术考试。组织人员深入大中专院校、大中型企业进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并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审核报名资格,按时向部鉴定中心上报考生信息,及时上交考生资料。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鉴定试卷传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管理试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本着交叉、回避的原则选择考点,按照交叉监考的原则统一派遣监考人员与巡考人员,以保障统考工作有序进行。
(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障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各类文件,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定充实到自己的规章制度中,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健全了包括《考评员培训、聘用、考核、认证制度》、《职业技定质量管理办法》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和考务管理。严格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严格审查考生报名条件,考评人员的使用执行交叉、回避、轮换制度。每次考试都安排督导并详细记录。三是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年初召开了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省鉴定中心主任现场和各市鉴定中心主任签订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四是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的通知》(鲁劳社鉴[2007]70号)。进一步加大对鉴定所站的管理力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评估,建立实行鉴定所“红黑榜”制度。5月份,国家劳动保障部质量督导检查组莅临我省,对我省各项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我省的鉴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省对鉴定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这对我省鉴定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题库建设。一是安装启用了2007年国家新版题库,调整了公关员、秘书、营销师3个新职业国家题库和部分工种国家题库资源;二是承担了钢筋工、防水工国家技师题库开发任务,目前已完成了钢筋知识题库和防水工知识和技能题库开发任务;三是通过全国招标承担了磨工、焊工、保育员和客户服务师等4个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教程的开发和编写工作,这项工作预计到2008年8月完成;四是根据我省的鉴定发展情况,充实了省题库资源,调整了试题内容,完成了消防巡逻员等职业(工种)卷库开发任务;五是组织专家对技工院校高级班、高职院校84个职业、企业培训师等12个新职业和“金蓝领”40个职业的命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