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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起福建各高校须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

发布日期:2008-0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从2008年秋季新学年开始,福建省各高校均应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并作为公共课纳入教学计划,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

    省教育厅日前转发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各普通高校现阶段把就业指导课程作为高校必修课或选修课开设,经过3至5年的完善后全部过渡为必修课。各高校要依据自身情况制订具体教学计划,分年级设立相应学分,建议本课程安排学时不少于38学时。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建立生涯与职业意识;职业发展规划;提高就业能力;求职过程指导;职业适应与发展。(记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