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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非师专科生入青有新规 聘用三年可落户

发布日期:2008-05-29 作者: 来源: 点击:
    青岛接受非青岛籍应届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工作落户有新规。学生毕业时先回生源地报到落户,再在规定时间内与岛城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由用人单位到青岛市人事部门办理改派就业手续,被同一用人单位连续聘用满三年后,可落户青岛。

    据了解,青岛市人事局日前下发《关于接收非师范类外地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专科学历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非青岛籍应届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和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生源应届专科毕业生在青岛市市内四区及高科园求职的,毕业时应先由其毕业学校派回生源地办理报到落户,再于2008年7月15日到8月15日期间,在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与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并由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就业手续。

    非青岛籍应届专科毕业生同一用人单位连续聘用满三年后,用人单位可持相关材料,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和各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