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毕业生教育、毕业鉴定、派遣时间安排
及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我院200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日程安排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对今年毕业生派遣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院毕业生教育、毕业鉴定和有关派遣时间、离校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6月23日――25日对2008届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毕业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同时在应届毕业生中进行对学校教学工作评价的问卷调查;
2、6月23-25日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长清校区23、24日,文东校区25日);
3、6月26日上午9点30分举行2008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4、6月19日报批美术学(师范类)和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就业方案,6月29日报批其他专业就业方案,毕业生务必将所有就业材料提前报就业指导中心,否则将直接派回生源地;
5、7月10日所有毕业生返回文东校区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各种证书;
6、7月中下旬整理封发毕业生档案。
二、2008年毕业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1、内容:
(1)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毕业生的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毕业生要以国家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与个人发展的关系,实现自身价值与为国家服务的统一,自觉投入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和艰苦行业去工作。使毕业生树立交费上学、自主择业、勤奋创业、终身学习的观念,树立根据社会需要就业,到基层建功立业的思想,逐步确立“毕业生通向基层之路”来解决扩招后更大量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基本方针。
(2) 有关就业政策的学习。
(3)正确对待就业形势,正确分析就业前景,稳定毕业生情绪。
(4)文明离校、安全离校的教育。
(5)做好毕业鉴定工作,详细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6)做好毕业生对学校教学工作评价的问卷调查工作。
2、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应有专人负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此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杜绝一切违纪现象的发生。各二级学院要制定本院毕业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毕业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并将教育计划、教育内容及资料上报学生处,作为今年考核团总支、辅导员的依据之一。
三、毕业鉴定的内容和要求
1、鉴定的目的:毕业鉴定是学校和毕业生本人对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考察和总结。认真搞好鉴定,不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毕业生的全面情况,而且也是学校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毕业生进行自我教育的过程。通过鉴定,使毕业生客观地认识、评价自己,以便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为祖国的艺术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2、鉴定的内容: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主要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修养、组织纪律、学习态度、身体锻炼和劳动等方面进行总结、鉴定。
3、鉴定的步骤和要求:
(1)每位毕业生根据鉴定的内容要求,认真地写出书面总结,并在小组会上交流;
(2)班组根据每位同学的实际情况,负责地、实事求是地为每位同学写出小组和班级意见;
(3)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对国家和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做好毕业鉴定工作,要对每一位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作出客观的评价;
(4)组织鉴定要与毕业生本人见面,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4、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的几点说明:
(1)所有项目一律用黑色笔填写,用其它颜色的笔填写一律作废,作废不补;
(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好相关项目;
(3)关于“自我鉴定”一栏,学生必须对自我进行客观评价,鉴定内容包括: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修养、组织纪律、学习态度、身体锻炼和劳动态度等,内容必须真实;在个人的自我分析中,必须包括个人的优点和缺点;要求每一位毕业生在鉴定中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对成绩和进步要充分肯定,对缺点和不足要认真分析总结;日期填写“2008年6月23日”;
(4)关于“班组鉴定”一栏,请用第三人称填写,鉴定内容必须依据个人自我鉴定的内容进行鉴定,其中,必须包括对学生个人优缺点的评价;班组长签名必须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或班主任签署;日期填写“2008年6月25日”;
(5)师范类专业的登记表,二级学院党总支在“学校(系)组织意见”栏中填写二级学院鉴定意见,加盖党总支公章,并填写日期“2008年6月26日”;在“学校审查意见”一栏中填写日期“2008年6月27日”;
(6)非师范类专业的登记表,二级学院党总支将“学校组织意见”栏从中间用横线平分隔开,上面填写二级学院鉴定意见,加盖党总支公章并填写日期“2008年6月26日”;下面填写日期“2008年6月27日”;在“学校对其就业意见”一栏中填写日期“2008年6月27日”。
对于所有填写内容,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学校审核时,发现填写不实、弄虚作假的,责任由各二级学院承担。
5、关于鉴定的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上午10点分别到两个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按毕业生人数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6月23日至25日,各二级学院在进行毕业教育的同时组织学生填写登记表,并做好相应鉴定工作;
(3)6月26日下午3点,各二级学院务必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按照学生学号升序排列后按时上交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