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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百倍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发布日期:2008-07-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和谐之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全社会就业总体形势严峻、毕业生规模持续攀升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制度、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服务,是摆在各级各部门各高校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人事部门作为政府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无旁贷,使命光荣,职责神圣。

  山东是人力资源大省,也是毕业生数量大省。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完善政策体系、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一、政策引导、项目带动,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需要大量各类人才,但由于这些地区待遇、条件、政策、工作环境和少数领导观念等因素,影响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06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坚持市场导向的前提下,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在许多方面提出了一些重大措施。2006年我省实施了“三支一扶”计划,两年来先后有3000多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同时,我们还认真总结了我省枣庄、济宁、临沂等县市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

  二、重点关爱,优先扶持,积极实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特困家庭毕业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毕业生群体,需要得到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所在学校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帮助。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了“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采取了八项举措:一是发放求职补贴。从2008年起,凡经认定的高校特困生,毕业前由省财政按5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求职补贴。二是组织就业实习。加强就业实习基地建设,组织未就业特困生到企业参加实习,提高特困生的职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三是提供岗位援助。大力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国有企业拿出一定岗位专门用于招聘特困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等,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招募特困生。生源所在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向持有就业服务卡的特困生,提供不少于2次的推荐机会。四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特困生就业。企业吸纳特困生就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五是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特困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费用减免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六是加强就业培训。未就业的特困生,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七是强化就业服务。对成功介绍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生就业、且用人单位与特困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推荐成功1人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八是实行特困生择业服务“一卡通”。特困生在全省范围择业过程中,参加各类招聘考选活动、办理户口迁移和人事代理、查询就业信息等,凭就业服务卡和身份证一律免收入场费、报名费、手续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

  三、强化服务,改进方式,努力打造高效、快捷的毕业生就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本出路靠市场。近年来,我们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培育了以区域性、行业性市场和校园市场为主的统一、开放、高效、有序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去年组织举办了三场校企对话活动,进一步密切了校企合作关系。加强了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全省已建成见习基地490家,累计有22425名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实践锻炼,有半数以上的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实现了就业。2005年10月,我省建成开通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型公益网站,实现了网上招聘、远程面试、网上签约、网上审核派遣、网上改派等网上办公,极大地提高了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四、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形成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合力。近年来,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高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管理、以地方为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各高校深入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加大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投入,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了省财政预算,设立了促进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2007年省财政拿出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就业工作督查力度,建立并实行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研究制定了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各有关部门主动沟通、密切配合,提高了政府服务毕业生就业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开展就业工作评估,对各高等学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同时分高校、分学历、分专业通报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对推动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加充分的社会就业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经济发展是拉动就业增长的火车头;就业机会归根到底要靠创业来创造,创业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是扩大就业的基本动力。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现就业人数和到基层的毕业生人数持续增长。重点是“抓好四项工程,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一个建设”。一是抓好四项工程:即抓好“三支一扶”、“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等基层就业项目带动工程;抓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程;抓好大学生创业工程;抓好山东大中专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程。二是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市县政府和高校的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就业工作比较薄弱、就业率比较低的市、县进行通报。三是加强一个建设:就是按照“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的要求,开展就业指导人员轮训,加强高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促进和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焦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