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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

发布日期:2011-03-07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鲁人社字〔2011〕24号),命名我校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三批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的通知》(鲁人社办〔2010〕804号)的相关要求,我校根据评选指标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得到评审专家的一致认可,经专家投票、社会公示等环节,我校获此殊荣,并获专项资金支持。

    我校专业设置与市场联系密切,学生特点突出、社会适应能力较强,种种因素决定了我校学生在创业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我校的创业教育工作,将此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此过程中,从教学、指导、服务、训练、媒介等多种途径构建起一个综合的服务体系,不仅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而且注重发挥校园文化对创业教育的渗透作用,全力挖掘杰出校友对创业教育的带动作用,从多方面做好创业指导工作。专门成立创业指导中心,由专人负责中心的各项工作,制订创业教育实施纲要和阶段性的创业教育计划;加强创业师资培训,不断壮大创业队伍;设立创业经费并不断加大投入;下发《山东艺术学院创业扶持制度》;建立创业实践基地,提高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

    此次我校获得“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 称号是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充分肯定。这次荣誉的获得更是对我们的有力鞭策,对我校今后的创业就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创业教育机制创新、加大创业教育的投入力度,继续加强开展有针对性的大学生创业教育,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好创业实践基地,就业实习基地,校企合作等多个优势平台,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设,做好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努力开创我校就业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