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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市(县、区)教育局人事科、各高等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高校毕业生即将进入求职择业的关键期,为维护毕业生切身利益,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以下简称“就业网”)用人信息发布,提升“就业网”信息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就业网”的用人单位资质审核和招聘信息审核工作,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安全的就业求职平台。

        二、加大工作力度

        要严格审核纪律,规范审核流程,用人单位在“就业网”开户时必须按要求现场审核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开户介绍信、人事代理证明、如接收毕业生需上级单位同意的需提供上级单位证明等材料。用人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要详细审核单位简介、单位网址、招聘职位等信息,核实无误后方可发布。

要把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作为就业安全工作的着力点,建立贯穿于校内外的立体化、精准化就业指导体系,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三、完善应急预案

        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范围、落实应急处理各项措施,形成上下链接、完善配套、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就业安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四、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报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发布就业求职风险提示,提高毕业生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

 

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