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推荐“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候选人,每个学院限推荐1名。
报送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材料1份。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创业之星推荐材料》。
1、《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加盖党总支公章);
2、《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推荐表》(附件2);
3、申报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2000字左右;
4、申报人照片:证件照1张,生活照3张(至少1张在创业实体现场拍摄);JPG格式,每张像素在2M以上(照片只报送电子版)。
报送时间:2018年3月14日(周三)前
报送地点:长清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邮箱:syxsjyzdzx@163.com
联系电话:86522288,86522100
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74号)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