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并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审定,拟推荐以下30名退役士兵学生获得2023-2024学年本专科TYSB国家助学金(第二学期)。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无异议则以公示结果为准。联系电话:86522018,地址:长清校区办公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