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山艺院字(2020)58号)规定,经学生申请、各二级学院评议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审定,2023-2024学年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70人,其中家庭特殊困难学生279人、家庭困难学生457人、一般困难学生234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至5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6522018,地址:长清校区办公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5月9日